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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重庆市监理人员监理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管理员 日期:2018-01-22
渝监协〔2018〕1号


关于开展重庆市监理人员监理业务培训

工作的通知


各会员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》(GB/T 50319-2013)对专业监理工程师、监理员的任职要求,结合重庆市《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》DBJ50/T-232-2016,及《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》(试行),为提高监理人员从业水平,受监理企业委托,协会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专业监理工程师、监理员监理业务培训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对象及条件

1、专业监理工程师

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具有完全民事和刑事责任能力,年龄在65周岁以下(不含65周岁),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监理企业在职人员。

2、监理员

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具有完全民事和刑事责任能力,年龄在65周岁以下(不含65周岁),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监理企业在职人员。

二、培训时间

第一期重庆市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业务培训拟定于2018年2月5 日至9日举行,后续班次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。

三、培训地点

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(两江新区金渝大道汇金路4号互联网智能产业园11楼)。

四、报名方式及要求

受监理企业委托,协会对监理企业在职监理人员进行监理业务培训,培训遵循自愿原则,由各监理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选派专业知识、能力符合岗位要求并满足培训对象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培训。培训收费标准:专业监理工程师750元/人次,监理员600元/人次(培训费包括教育教学、培训资料、考核等费用,不含食宿、停车及其他费用)。培训由各监理企业统一报名,不接受社会人员报名。

各监理企业应加强对选派人员的资格把关,承诺送培人员符合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》(GB/T 50319-2013)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能力,对送培人员的资格及资料真实性等负责。

各监理企业应在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报名,具体事宜协会将在网站(www.jsjl.cq.cn)另行通知。



重庆市建设监理协会

2018年1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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